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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检护民生】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局、民政局等部门共同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
2024-06-20    来源: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    作者:李红英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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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20

  近日,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、民政局、人社局、卫健局、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团区委、妇联、残联等8个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《关于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打造“检察+行政+群团”协作模式,积极构建“府检联动”履职工作大格局,共绘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同心圆,切实增强广大特殊群体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  《意见》强调

  要提高政治站位,以“责任在肩”的使命感切实维护特殊群体权益;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的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;要坚持问题导向,做好调研工作,虚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,摸清民生痛点难点堵点,靶向性开展工作;要依法能动履职,优化政策项目供给,主动帮助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退役军人、残疾人、劳动者及因案致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维护自身权利,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

  要聚焦重点关键,以“检察+N”的方向感构建制度体系,全面提升特殊群体权益工作实效。要聚焦妇女平等就业、人格权保障,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、性骚扰、防控欺凌,老年人养老服务、社会保险,残疾人劳动就业、无障碍环境、康复、社会保障等特殊群体重点领域,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依法能动履职,分工协作,采取“定期+(及)适时”的方式双向共享信息、移送线索等,加强沟通与配合。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,发现涉特殊群体的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以及需要司法救助线索时,按照法律规定将线索移送检察院审查。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,如发现申请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,则根据职能分工将线索材料移送相应部门给予帮扶救助,在办理涉特殊群体权益案件时,可以邀请相关单位派员参加检察听证等办案活动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

  要强化统筹协调,以“事事落实”的责任感凝聚共识,形成工作合力;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由检察院牵头、部门联动,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凝聚智慧、增进共识,形成“1+8>9”的强大合力;要建立专项调研机制,对涉特殊群体的刑事、司法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领域中重点、难点、堵点问题,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或者新兴的侵害特殊群体利益的问题,检察院会同各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或专项行动,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合力,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;要建立联合宣传机制,以联合发布典型案例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、庭审观摩、听证会等形式,广泛宣传涉特殊群体的法律法规、政策,积极引领全社会参与,共同筑起保护特殊群体的“大联盟”;要建立案件台账,各单位均应建立案件相关人员情况台账、记录相关案件工作情况,同时按规定予以整理归档。


【作者】:李红英
【来源】: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